2006/09/22

060921 紀錄

  • 程式寫作習慣方面
    1. 該加final就要加,不要漏掉
    2. 不要使用在c語言的習慣,也就是物件先宣告,應該在需要使用時在宣告,以免增加大腦記憶體堆疊
    3. 不要使用tab來作縮排,以免程式在別的編輯器出現編排問題
    4. A a = new A(); => A a= new A();
    5. 物件命名一定要明確,不要含糊不清
  • Java3D方面
    1. TG僅為連接用,是否可以將之併入物件中
    2. 應該讓物件自己控制自己的中心點
    3. 每個物件使用自己的座標系,似乎不太合理
    4. 合併後使用單一座標系
    5. 行為物件歸入model中似乎不合邏輯,rending就該只有該領域的東西
  • 老師金言
    1. 你是想把我給氣死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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